文化部关于同意意大利钢琴家保罗·维格瑞来华演出的批复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7〕587号
【发布日期】 2007-04-13
【实施日期】 2007-04-13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2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意大利钢琴家保罗·维格瑞,于2007年5月1日至6月5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各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