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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澳仕屋(黑龙江)羊毛床上用品有限公司加工贸易保税进口羊毛转内销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产批〔2007〕39号
【发布日期】 2007-04-09
【实施日期】 2007-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关于澳仕屋(黑龙江)羊毛床上用品有限公司加工贸易保税进口羊毛转内销的批复
 
 
黑龙江省商务厅:
  你厅《关于澳仕屋(黑龙江)羊毛床上用品有限公司加工贸易部分进口料件内销的请示》(黑商贸函(2007)206号)收悉,经审核你厅上报材料,现批复如下:
  同意澳仕屋(黑龙江)羊毛床上用品有限公司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原毛7996.39公斤内销,请你厅凭该公司200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为其发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主管海关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为企业办理内销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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