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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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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28号
【发布日期】 2007-04-09
【实施日期】 2007-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28号)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现批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
  该标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j/bjwb)查询。
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九日
  附件: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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