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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关于开展纺织行业用水用能统计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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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发文字号】 中纺协函[2007]51号
【发布日期】 2007-04-06
【实施日期】 2007-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关于开展纺织行业用水用能统计工作的函
中纺协函[2007]51号
 
 
有关省市自治区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纺织协会、有关企业:
  由于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不足,同时利用率也不高的国家,这种状况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将建立用水、用能的激励和约束政策。国家发改委有关主管部门近期决定开展以下工作:1、要求各行业协会开展用水用能统计报表工作,向国家发改委提供各类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的数据及节水效果最佳的十家企业。国家发改委将对节水效果最佳企业进行网上宣传,并优先给与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2、开展节水、节能专项调研,形成行业节水节能降耗的指导意见,以及印染行业准入门槛。
  为落实国家两个《“十一五”纲要》的精神,实现节水节能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要求,我协会决定开展用水、用能指标的统计工作,主要纺织产品取水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协助有关国家部委制定、实施优惠政策。这些工作都需要各地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纺织协会、广大企业的支持和参与。
  为了做好统计工作,我协会已经请部分企业进行了用水用能统计报表的试报。还在“世界水日”召开了总结会议,对报表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现特约请更多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纺织行业用水用能统计和标准工作会议纪要》、《统计要求及指标解释》和《纺织产品取水定额标准体系》请登入协会官方网站:www.ctei.gov.cn“协会公告”栏目中下载。
  请各企业于5月10日之前将2006年年报、2007年第一季度季报表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报送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
  联 系 人:郝  莉 、 程  晧
  电  话:010-85229401;85229520
  传  真:010-85229400;85229401
  E-mail: hao.li@tom.com
  邮  编:100742
  地  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业部520室

200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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