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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府对外援助建筑物标识设计思路的几点说明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04
【实施日期】 2007-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中国政府对外援助建筑物标识设计思路的几点说明


各有关单位:
  2007年3月14日,我部已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1090标识征集网及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中国政府援外建筑物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公告》。公告发布以来,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踊跃投稿。为了使各单位设计出更符合要求的作品,根据我部部领导最新指示精神,现将有关标识设计的思路说明如下:
  一、标识就是一种奇思妙想,一种火花,一种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何图形,应该很简洁,而且与众不同。
  二、标识设计得越简单越好,给人们以发挥想象的空间;标识设计不必拘泥于汉语拼音或英文字母的拼写组合。
  三、标识不要承载太多含义,不一定非要与爱心、字母、国旗等联系起来。
  本次标识征集活动将于4月13日截止,希望贵单位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能代表贵单位一流水平的作品。有关标识征集具体事宜请参阅已发布公告。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
二○○七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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