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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03
【实施日期】 2007-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要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优质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切实做好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口计生委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好本地区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特别要让工作在基层的广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及时了解考试的要求和安排,并为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二、各级人口计生委要调动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结合继续教育和科技练兵,努力提高考试通过率。
  三、医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及考试信息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
  网址: http:// www.nmec.org.cn   http://www.nmec.org.cn
  联系人:人口计生委人事司 张宁宁
  联系电话:(010)82504791
 附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0号)
 
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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