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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印第安那州管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7〕536号
【发布日期】 2007-04-03
【实施日期】 2007-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印第安那州管乐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536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7]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印第安那州管乐团一行60人,于2007年6月14日至25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  此复。
 
二○○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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