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核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公示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3-30
【实施日期】 2007-03-30
中国保监会关于核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公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462号)有关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现向社会公示。
公司名称 | 公司住所 | 服务电话 |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4层 | 023-966899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 | 95519 |
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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