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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07〕29号
【发布日期】 2007-03-27
【实施日期】 2007-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去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谋划,狠抓落实,积极服务,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在全市继续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115行动计划”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对“115行动计划”中的项目,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每个项目都要做到有领导分包、有部门专抓、有专人服务。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形成高效、联动的项目建设组织体系。对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年终将予以表彰奖励。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石家庄市10个标志性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表
2各县(市)10个重点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表
3裕华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矿区较大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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