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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民委系统2007年各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3-27
【实施日期】 2007-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做好国家民委系统2007年各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2007年中央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做好2007年度的计划工作,现将文件转发,要求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2007年计划测算工作。测算系统软件可通过互联网站www.oydsoft.com,输入用户名JHCS2007、密码JHCS2007,下载系统软件或其后续升级软件。各单位请将计划测算情况于4月9日前报国家民委人事司劳资职称处。上报内容包括:
  1.2007年计划测算表基层表纸质报表及相关文字说明;
  2.由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
  3.2007年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实施方案;
  4.对本单位2006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
  联系人:王红燕、付叶宏
  联系电话:66508805,66087341(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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