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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科隆室内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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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7〕479号
【发布日期】 2007-03-26
【实施日期】 2007-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科隆室内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7]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德国科隆室内乐团一行16人,于2007年3月29日至4月30日到浙江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  此复。
 
文化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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