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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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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办〔2007〕46号
【发布日期】 2007-03-21
【实施日期】 2007-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7〕46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函》(辽红核(2007)7号)及《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工作的请示》(辽红核(2007)15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及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文件,决定仅对一、二号机组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审评申请。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电二处韦力
  联系电话:(010)66556360
  传真:(010)66556357
 
国家核安全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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