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7〕46号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函》(辽红核(2007)7号)及《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审评工作的请示》(辽红核(2007)15号)收悉。我局经研究及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申请受理文件,决定仅对一、二号机组受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审评申请。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核安全司核电二处韦力 联系电话:(010)66556360 传真:(010)66556357 国家核安全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