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 教财司函[2007]7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6年我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进行了督查,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总结各地经验,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我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于2007年4-6月重点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进行督查,并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主要内容: 1.“两免一补”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政策宣传等情况; 2. 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对象及评定程序; 3. 免费教科书选用与政府采购程序及执行情况; 4.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及资金落实情况; 5. 地方免杂费资金落实情况; 6.“两免一补”资助学生情况; 7.“两免一补”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反映的问题与建议。 二、 拟抽查省份:广西、青海、新疆及新疆建设兵团。每省选择2-3个县(重点是国贫县)进行抽查,每县抽查2个乡(镇)及若干所学校(以寄宿制学校为主)。 三、督查方式: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随机走访等。 四、督查具体时间、人员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有关省(自治区)及新疆兵团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调研工作,配合督查组做好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教育部财务司 2007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