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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统计上报2006年全国纪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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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发文字号】 体竞字[2007]33号
【发布日期】 2007-03-21
【实施日期】 2007-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统计上报2006年全国纪录的通知
(体竞字[2007]33号)


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水上中心、举摔柔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小球中心、航电模中心:
  根据工作安排,现进行2006年度全国纪录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对本单位2006年度设有全国纪录的项目认真核对,提供全面、准确的全国纪录数据;
  二、根据各项目的情况不同,个别项目统计成年纪录和青少年纪录、电子计时和手动计时纪录,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细致认真,避免混淆统计;
  三、一年内数次创造全国纪录不重复统计,每个小项的全国纪录只统计一次,即最高纪录成绩;
  四、2005年全国纪录已公布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具体位置为主页右侧“重要专题”下的“热点信息”中。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可下载打印,并直接在打印页上明显标注出2006年全国纪录的修改信息;
  五、如有新增设或者减少全国纪录的运动项目,请以书面请示形式报竞体司批复;
  六、以上修改信息经修改者本人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于3月30日前报竞体司综合处。
  联系人:康 萍
  电 话:87182041
  传 真:67112332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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