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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国重点“有声读物”出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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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  
【发文字号】 新出音管[2007]064号
【发布日期】 2007-03-20
【实施日期】 2007-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组织全国重点“有声读物”出版工作的通知
新出音管[2007]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全国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根据我署的工作安排,为配合“4.23”全民阅读日活动,我司将组织出版一批重点“有声读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版“有声读物”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阅读方式的变化,“有声读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已成为传统读物的有力补充。特别是全国有4000万盲人,“有声读物”可以满足这些残疾人朋友学习知识和文化的需要。
  二、“有声读物”为录音制品,载体形式主要为录音带、CD、MP3、MP4等,内容主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故事、童话、寓言、幽默笑话、儿童文学、人物传记、相声评书、电影对白、广播剧以及历史、科普、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讲座等,外语类以英语对白、英语原声为主。
  三、上报程序和时间。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接本通知后请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全国重点“有声读物”申报表》寄送我司。对已经出版的“有声读物”,请填表后于上述时间连同样品一式两份寄送我司。
  四、我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国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报送的“有声读物”选题进行筛选,并形成推荐目录向社会公布。我署还将在“4.23”全民阅读日活动期间及2007年4月下旬重庆全国书市举办期间集中向社会推荐、展示。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东四南大街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100703)
  联 系 人:郑小勇
  联系电话:010-65212779、010-65127827(传真)
特此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  附件:
《全国重点“有声读物”申报表》

选题名称

出版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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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时 间

内容形式

节 目 长 度

            分钟

主要内容(可另附纸):

出版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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