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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申报国防特色紧缺学科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3-18
【实施日期】 2007-03-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关于申报国防特色紧缺学科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高校:
  根据《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科工人[2006]374号),“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建设一批国防特色学科专业,以满足国防科学技术发展、国防科技工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按照3月15日召开的“十一五”国防特色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将启动首批国防特色紧缺学科专业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专业目录及建设数量
  经研究,首批确定国防特色紧缺学科9个,紧缺本科专业14个(目录见附件1、2)。“十一五”期间,各紧缺学科专业,拟评选2个点,专项投资建设。
  二、学科专业点建设的基本要求
  1.建设目标符合该领域国防科研、管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2.明确措施,确保“十一五”末期,该学科专业各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培养出合格毕业生;
  3.在该领域学校具有一定基础,相关新增支撑条件的获取要具有现实可行性;
  4.学校内部要经过必要的程序进行论证,建设方案科学、合理;
  5.被确定的紧缺学科专业点,设点高校2007年要在相近学科专业安排招生计划,获得批准后再将学生转入到该学科专业继续培养。
  6. 对于新增硕士学科专业点、本科专业点,获选后学校要按照有关程序一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未完成者将取消建设资格。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校根据“十一五”国防特色紧缺学科专业建设座谈会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研究确定拟申报学科专业,正式行文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如下申报表作为附件。
  1.对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已有国防特色紧缺学科,填写《国防特色目录内紧缺学科申报表》(见附件3)。
  2.对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没有的国防特色紧缺学科,填写《国防特色目录外紧缺学科申报表》(见附件4)。
  3.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已设或已设的目录外紧缺本科专业,填报《国防特色目录内紧缺本科专业申报表》(见附件5)。
  4.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目录中及目录外未设的紧缺本科专业,填报《国防特色目录外紧缺本科专业申报表》(见附件6)。
  四、其他
  1.提交各学科专业申报表一式8份,并提交其电子版文档。
  表格内容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除明确说明可加附页之外,不得另加附页。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保存备查。各类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2.以上材料请于2007年3月25日前由专人报送至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教育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7)。逾期概不受理。
  有关附件可从国防科工委网站(http://www.costind.gov.cn)下载。
  联系人:徐文立
  联系电话:010-88581402
  传真:010-88581524
 
附件: 1.国防特色紧缺学科目录
     2.国防特色紧缺专业目录
     3.国防特色目录内紧缺学科申报表
     4.国防特色目录外紧缺学科申报表
     5.国防特色目录内紧缺本科专业申报表
     6.国防特色目录外紧缺本科专业申报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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