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7]15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1995年以来,我部先后公布了五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对推进和加快建筑业技术进步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精神,提高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建筑企业将创新技术更多更快地应用于工程实践,我部将组织第六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按照《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投资到位、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已经被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三)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多项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且水平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同等条件下,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四)三年内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五)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二、申报要求 请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择优选取,认真填写“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请按附件格式打印),连同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文件,一式两份,于2007年5月15日前报送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郭万清,电话:010-58933767。 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刘宇林、王凤起,电话:010-62130862、62131023,传真:010-62137191。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编:1000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 申报地区(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OO七年制 示范工程名称 建 筑 面 积 开工、竣工日期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名称 示范工程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示范工程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概况 拟推广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 拟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 工程进度计划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地区(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部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