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6年度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天津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6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已以建综函[2006]307号文布置,为切实作好新报表的汇总工作,经研究决定,年报报送工作以电子邮件报送与部分地区送审相结合。现将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06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包括编报说明及建办综函[2006]815号文件的附件要求填报的城乡划分情况表。 二、部分地区送审安排 (一)送审地区及时间 第一批(20日,19日报到):天津、辽宁、安徽、湖南 第二批(21日,20日报到):吉林、江西、陕西、海南 第三批(22日,21日报到):江苏、山东、四川、黑龙江 送审地点:建设部主楼617会议室 (二)携带资料 1.打印好的2006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各一套(请统一用A4纸,市县村分开)。 2.2006年统计年报上报数据库(邮件发送或U盘报送)。 3.统计年报的编报说明及建办综函[2006]815号文附件要求填报的城乡划分情况表。 4.有关的统计报表制度、上年报表、计算器等供审核报表需用的工具。 三、其他地区报送时间 2007年3月23日以前(发送邮件)。 请送审单位及早做好送审准备工作,其他各地区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本地的统计报表汇总工作,对基层上报报表要认真审核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成报表的汇总工作。 四、联系人: 郭巧洪、黄海群,电话:010-58933265(4523)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