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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6年度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发文字号】 建综统函[2007]39号
【发布日期】 2007-03-14
【实施日期】 2007-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报送2006年度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天津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6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已以建综函[2006]307号文布置,为切实作好新报表的汇总工作,经研究决定,年报报送工作以电子邮件报送与部分地区送审相结合。现将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06年度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包括编报说明及建办综函[2006]815号文件的附件要求填报的城乡划分情况表。
  二、部分地区送审安排
  (一)送审地区及时间
  第一批(20日,19日报到):天津、辽宁、安徽、湖南
  第二批(21日,20日报到):吉林、江西、陕西、海南
  第三批(22日,21日报到):江苏、山东、四川、黑龙江
  送审地点:建设部主楼617会议室
  (二)携带资料
  1.打印好的2006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各一套(请统一用A4纸,市县村分开)。
  2.2006年统计年报上报数据库(邮件发送或U盘报送)。
  3.统计年报的编报说明及建办综函[2006]815号文附件要求填报的城乡划分情况表。
  4.有关的统计报表制度、上年报表、计算器等供审核报表需用的工具。
  三、其他地区报送时间
  2007年3月23日以前(发送邮件)。
  请送审单位及早做好送审准备工作,其他各地区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本地的统计报表汇总工作,对基层上报报表要认真审核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完成报表的汇总工作。
  四、联系人:
  郭巧洪、黄海群,电话:010-58933265(4523)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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