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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国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商运字〔2007〕23号
【发布日期】 2007-03-13
【实施日期】 2007-03-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国桑蚕种桑蚕茧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商运字〔2007〕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
  2006年“东桑西移”工程顺利实施,国内茧丝市场销量进一步扩大,价格创历史新高,外商定单价格稳中趋升,全行业经济运行状况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全国桑园面积1259万亩,同比增长8.3%;桑蚕茧产量73.81万吨,同比增长18.8%;桑蚕丝产量9.3万吨,同比增长5.7%;真丝商品出口37.82亿美元,同比下降0.31%。茧丝价格继续大幅增长,全年蚕茧平均收购价格1244元/担,同比增长27.4%,蚕农增收显著。
  为加强我国茧丝绸行业宏观指导,搞好茧丝供需平衡,引导行业平稳发展,维护农工贸各环节利益,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将2007年度全国桑蚕种繁制发放、桑蚕茧生产和桑蚕丝生产指导性计划为:桑蚕茧产量75万吨,桑蚕丝9.5万吨,相应桑蚕种繁制发放1975万盒(具体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请参照本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2007年桑蚕种、桑蚕茧和桑蚕丝生产的指导工作。
  各地要结合丝绸市场行情变化、市场消费需求和茧丝绸行业特点,加强分析研究和信息引导,合理安排生产规模。按照“东桑西移”的总体方针,从事现代化桑(柞)蚕基地建设的龙头企业,要继续加强基地的组织链、产业链和科技链建设,加大技术培训和生产管理,提高蚕种质量,严防大面积蚕病的发生,合理优化茧丝初级加工产业结构,实现我国茧丝绸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  附件1:
  2007年度全国桑蚕种繁制发放数量指导性计划表
 
 

地区

2007年蚕茧指导性计划(吨)

2007年蚕种指导性计划(盒)

河北

360

30000

山西

6100

140000

江苏

115000

3000000

浙江

90000

2100000

安徽

37000

900000

江西

11000

260000

山东

40000

1150000

河南

9300

260000

湖北

14000

310000

湖南

4200

110000

广东

65000

1400000

广西

190000

5100000

四川

82000

2500000

重庆

27000

900000

贵州

2600

80000

云南

33000

840000

陕西

22000

600000

甘肃

500

20000

宁夏

500

20000

新疆

500

30000

全国合计

750060

19750000


说明:各地可依据指导性计划确定的数量,参考本地近年单产水平养蚕布局变动的情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同时可参与品种繁育系数因微粒子病超毒淘汰的情况,并加放3%-5%的预留系数安排蚕种繁制计划。
  附件2:
2007年度全国桑蚕茧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吨
 

地区

2005年
实际产量

2006年
实际产量

2007年
指导性计划

河北

 

360

360

山西

3178

6053

6100

江苏

96000

117802

115000

浙江

78054.78

92900

90000

安徽

33800

35000

37000

江西

8000

10500

11000

山东

36845

39700

40000

河南

8600

9200

9300

湖北

11800

13000

14000

湖南

3663

4100

4200

广东

34300

68750

65000

广西

121336

185685

190000

四川

77500

80000

82000

重庆

31000

26000

27000

贵州

2648.1

2447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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