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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塞尔维亚钢琴家史蒂芬·斯瑞克来华演出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07〕390号
【发布日期】 2007-03-12
【实施日期】 2007-03-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文化部关于同意塞尔维亚钢琴家史蒂芬·斯瑞克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39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邀请塞尔维亚钢琴家史蒂芬·斯瑞克,于2007年4月12日至25日来华演出,其中在北京演出时间为4月24日。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各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  此复。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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