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举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月27日,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刘凡副局长到会作重要讲话。会议对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农村市场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以及吴仪副总理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工商市字[2007]19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改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6号)、《关于深入开展“2007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2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坚决铲除坑农害农行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现将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5月1日前,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附: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2月27日 北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凡 这次“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任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2007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市场秩序和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者收益和农产品消费者权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如果农资市场监管不力,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农民群众就要深受其害,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就要受到削弱,那将是政府部门的失职,是对农民利益的漠视,是对违法行为的放纵。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解决好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农资质量问题,明确要求规范农资市场,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的假冒伪劣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农资打假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农民利益的实际行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增强责任意识,始终把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二、2006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展农资打假工作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牵头承担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哄抬农资价格违法行为”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主要做法是:一是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清理市场经营主体;二是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合格;三是狠抓大案要案,突出以种子、农药、化肥、农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四是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并推广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 2006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资商品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农民群众对农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共整顿各类农资市场 4万多个(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2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三、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当前,农资打假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农资打假工作任务繁重,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农资市场不规范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地区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根除,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任务十分艰巨,坚持不懈地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十分必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农村市场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以及吴仪副总理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的要求,继续以“红盾护农”行动为抓手,加大对农村市场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尽职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农资市场环境,尽心尽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立新功。2007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把红盾护农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的监管。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要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要全面推进农资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农资经营者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守法程度、商业信用、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对农资经营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信用等级制度与企业“经济户口”管理结合起来,对典型违法农资企业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对信用好的企业,减少巡查次数,依法给予必要的便利;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进行查处和曝光。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突出重点季节,在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地区,把粮食主产区、农资主产地和农资主销区作为农资打假的主战场;突出重点市场,把信誉差、屡查屡犯的农资市场作为治理的重点;突出重点品种,把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种子及化肥、农药作为重点。 (三)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媒体披露的、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作为质量监测的重点,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 (四)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研究、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规律,不断推进监管机制创新。要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实行对农资经营者定期走访、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准入、农资经营质量承诺、涉农合同指导站、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等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促进农资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五)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等农资广告为重点,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媒向农村传播;加大对虚假农资广告的惩治力度,严厉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六)支持建立“农资放心店”等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信誉的农资企业,到农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畅通流通渠道,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要注重发挥农资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七)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中的作用 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将农资市场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工商所,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加大农资市场巡查力度,运用信息互联网络、快速检测设备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化程度;加强对偏远农村和山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改善基层监管条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基层工商所农资市场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同志们,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直接关系到“三农”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