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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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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发文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07-02-28
【实施日期】
2007-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7年3月8日起,《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银发[2000]58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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