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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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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发文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年第7号
【发布日期】 2007-02-28
【实施日期】 2007-03-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  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7年3月8日起,《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银发[2000]58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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