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
【字体:
【发布部门】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7-0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三方),就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位置达成协议如下:
  第一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