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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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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2-14
【实施日期】 2007-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示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准确的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和产品信息,积极引导消费,及时掌握食品农产品认证情况,维护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认监委于2006年开发了“全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上正式运行。
  目前,大多数认证机构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本机构发证信息,各类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较为全面,正在发挥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该信息系统的作用,国家认监委将从2007年第一季度开始公示各食品农产品认证机构发证情况。请各认证机构严格按照《关于启用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的通知》(国认注函[2006]194号)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发证信息,以确保国家认监委公示的各机构信息的完整、准确和信息共享。各认证机构如对该信息系统和公示信息有何疑问或投诉的,可及时与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联系。
  另外,请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按照《关于做好有机产品认证统计工作的通知》(认办注函[2005]126号)要求,在3月5日前报送有机产品认证统计情况。
  联 系 人:程正华 杨志刚
  联系电话:010-82262763 82262765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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