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7〕10号
【发布日期】 2007-02-12
【实施日期】 2007-0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总结项目的成功经验,根据《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3)9号),我局组织制订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研修学员所在单位负责提出评审考核初步意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研修学员的平时考核和结业论文考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负责研修学员的中医经典理论考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考核研修学员的中医临床科研设计方案、医案、策论答卷。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结业考核内容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结业考核工作,确保结业考核工作质量。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我局人事教育司联系。
  联 系 人:周景玉  赵明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914972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