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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同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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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住房函[2007]68号
【发布日期】 2007-02-08
【实施日期】 2007-0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关于同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函
建住房函[2007]68号


广东省建设厅:
  经你厅申报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申报表》《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收悉。经论证、研究,同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住宅产业联盟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你厅要按照《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建住房(2006)150号)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顺利实施,为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引导住宅建设方式转变发挥示范作用。

200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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