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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冠华部长在2007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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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办字〔2007〕53号
【发布日期】
2007-02-05
【实施日期】
2007-0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徐冠华部长在2007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的通知
国科发办字〔2007〕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现将徐冠华部长在2007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印发给你们。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报告》精神,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同时,请将你们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我们。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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