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银河证券会员名称变更公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2-02
【实施日期】
2007-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银河证券会员名称变更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同意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所的会员名称变更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简称为:银河证券;会员编码为:000621。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7年02月02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