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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2-02
【实施日期】 2007-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通知要求,请你单位于2月10日前,将经专家评审后,我委确定报送科技部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另行通知),按要求将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并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200字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同时电话确认电子邮箱的寄达情况,其中电子文档名称为项目名称,逾期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春辉,电话:010-82262903
  电子邮箱:qich@sac.gov.cn

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日

  附件:公益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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