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总政治部干部部: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人事部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予以推荐被纳入省和部门重点培养工程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数量为500名左右。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人事部;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人选。 四、报送材料 请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于2007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部: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报告1份,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6份(见附件)。不要装饰。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 (三)数据软盘(或光盘)1张。其中储存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申报人选质量,除教育部、中科院、解放军外,其他各地区、部门、单位报送人事部候选人一般不超过20人。 五、有关要求 各级人事部门要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评选工作的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省部级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联系人: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刘煜 联系电话:(010)84214775、84220943 人事部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单 位: 专业及组别: 推 荐 部 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印制 (本表复印有效) 填 表 须 知 1、本表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及炭素笔如实、认真填写 2、此表填写时,打印或复印均有效,不用进行精装、塑封等装饰。若有其他重要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 3、写“通讯地址”一栏时,请将通讯地址和电子信箱(Email)同时填写,并在软件中作相应填写。 4、附:专业及组别 1、哲学与历史学组(含哲学、历史)2、经济学组(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3、法学与教育学组(含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4、文学与教育学组(含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5、数学组(含数学、系统科学、科学技术史)6、物理学组(含物理学、天文学) 7、化学组(含化学) 8、地学组(含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 9、生物学组(含生物学)、 10、力学组(含力学)11、工学一组(含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林业工程,农业工程) 12、工学二组(含材料科学与工程)13、工学三组(含冶金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14、工学四组(含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15、工学五组(含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工学六组(含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17、工学七组(含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18、工学八组(含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 19、工学九组(含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20、农学一组(含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21、农学二组(含畜牧学、兽医学、水产、林学)22、医学一组(含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学、药学)23、医学二组(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4、医学三组(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25、军事学组(含战略学、战役学、军队指挥学、军制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与军事装备学)26、管理学组(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人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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