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国粮办检〔2007〕19号
【发布日期】 2007-01-31
【实施日期】 2007-01-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的补充通知
国粮办检〔200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现就2006年10月14日我局下发的《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的通知》(国粮办检(2006)214号)的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3月11日报到, 12~13日开会,会期2天。
  二、会议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良苑商务会馆(合肥市芜湖路319号,电话:0551-2198888或2289999)。
  三、需要接站和预定返程车(飞机)票的会议代表,请将到达车次(航班)提前告知安徽省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邓 立 010-63906857 13426174705
  张永刚 010-63906825 13810492361
  传真(fax) 010-63906845
  安徽省粮食局:
  许 治 0551-2870646 13856950469
  董 辉 0551-2870685 13865910290
  传真(fax) 0551-2870646


国家粮食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