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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7年全国少年男子排球锦标赛(甲组)补充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1-28
【实施日期】 2007-0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7年全国少年男子排球锦标赛(甲组)补充通知


参赛各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安排,2007年全国少年男子排球锦标赛于2007年3月1日至10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体育中心举行,本次比赛由湖北省宜昌市体育中心承办,经请示排球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赛单位务必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
  二、各参赛队于3月1日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的队请提前联系,费用自理。
  三、运动队每人每天向承办单位交纳60元伙食费。(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100元)。
  四、往返路线:
  1、火车:往返宜昌的火车有北京、西安、无锡、上海、广州、湛江、郑州、太原、襄樊、汉口、武昌。
  2、飞机:往返宜昌的航班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重庆、深圳、昆明、西安、南京等航班。
  3、可到武汉中转乘高速公路大巴4小时到达宜昌。
  五、请各参赛队按照排球管理中心规定,办理好有关报名手续。不报名或逾期报名即为不参加比赛。望各参赛队赴赛区前电告赛区,便于赛区做好接队准备。
  联系人:袁红兵 联系电话:13177077378 、(0717)6903752
  传真:(0717)6903763 邮编:443000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宜昌市体育中心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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