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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GDP最终核实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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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统计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1-22
【实施日期】 2007-0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5年GDP最终核实数据的公告
 
 
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改革》(国统字(2003)70号)的规定,我们利用2005年有关统计资料和财务决算资料,在初步核实数的基础上,对2005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
  经核实,2005年GDP现价总量为183868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78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4%,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3070亿元,增长速度为5.2%,与初步核实数相同;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7365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318亿元,增长速度为11.7%,与初步核实数相同;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343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465亿元,增长速度为10.5%,比初步核实数提高0.5个百分点。按最终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2.5%,第二产业占47.5%,第三产业占40%。
 
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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