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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资格的处理决定的公告(关于公布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资格的处理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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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07-01-19
【实施日期】 2007-0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资格的处理决定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2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设立条件的规定,国家认监委对到期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资格进行了复查,现对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资格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认证机构

  1.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武汉新兴联合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机构资格。

  2.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以下认证机构部分资格:
    

序号

机构名称

注销范围

1

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

西南分中心

2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3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

有机产品认证

4

北京兴国环球认证有限公司

HACCP认证

5

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

HACCP认证



  3.自2006年12月11日起至2007年3月10日,暂停以下12家认证机构资格三个月:

  (1)上海爱索质量认证中心

  (2)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

  (3)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4)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

  (5)北京振业兴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6)上海东方信息技术认证有限公司

  (7)山东科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心

  (8)中饮标(北京)安全饮品认证中心

  (9)北京海萨博质量认证中心

  (10)北京力友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北京科正平起重运输机械检验所

  (12)上海环科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二、认证培训机构
  1.自2006年12月11日起,注销以下认证培训机构资格:
  (1)天津佩美克管理科学研究中心
  (2)北京品士质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3)北京中环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发展中心
  (4)北京国环环境认证有限公司
  2.自2006年12月11日起,原各内审员培训机构的批准书到期后自动废止。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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