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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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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7〕3号
【发布日期】 2007-01-18
【实施日期】 2007-0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于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了2006年中医药工作,分析了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07年的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另发),卫生部部长高强同志主持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同志作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工作报告。房书亭副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
  现将佘靖副部长兼局长的报告和房书亭副局长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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