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菲律宾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1-16
【实施日期】
2007-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菲律宾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阁下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阁下于2007年1月15日至16日对菲律宾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阿罗约总统就中菲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了成果丰富、意义深远的讨论。温家宝总理也会见了参议长曼努埃尔·维拉和众议长何塞·德贝内西亚。上述会见是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