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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天衡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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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中介〔2007〕31号
【发布日期】 2007-01-16
【实施日期】 2007-0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上海天衡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31号


张露堂、上海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天衡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上海天衡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张露堂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60%;上海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2123号1505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张露堂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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