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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荐第五届梅隆基金会中国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函〔2007〕13号
【发布日期】 2007-01-12
【实施日期】 2007-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荐第五届梅隆基金会中国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办函〔200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局直属博物馆:
  我局与美国梅隆基金会合作的第五届中国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人员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人员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且具有3年以上博物馆管理工作经验;
  (二)现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副研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1至2名。
  二、报送材料:
  (一)按程序填报《第五届梅隆基金会中国博物馆培训项目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二)两份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
  (三)拟推荐人员本人撰写的中文赴美研修计划书(1500字)及英文自传(300字);
  (四)二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一张。
  请于3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联系人:何晓雷(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人事教育司教育培训处,邮编:100020,联系电话:010—59881605,传真:010—59881604)。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  附件:
第五届梅隆基金会中国博物馆培训项目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姓名 出 生 地


出生地 出生年月
民族 职务、职称
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
及地址





是否参加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业管理干部培训(并注明参加时间、班次及证书编号)





















说明:(1)工作经历包括曾出访情况;(2)工作业绩包括:按时间罗列在展览、陈列、学术研讨会、所受培训及其它方面的成绩;(3)学术研究须指明出版时间、出版机构和刊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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