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服〔2007〕1号
【发布日期】 2007-01-04
【实施日期】 2007-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闽价服〔2007〕1号


福建省电力咨询协会:
  你协会《关于请求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闽电咨协[2006]1号)收悉。为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培训管理和规范培训收费行为,本着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2000]4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核定福建省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进网作业电工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为(见下表):
  

理论课时

(4.5/课时)

技能课时

收 费

(6.5/课时)

总计(元)

高压

60

270

70

455

725

低压

60

270

54

351

621


  二、电工续期安全作业培训150元/人(30课时)。
  三、上述收费为最高收费标准,你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收费标准内下浮,但不得上浮。
  四、本批复自2007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9日止试行一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