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8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并正式命名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7〕10号 各有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按照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部于2006年6月启动了2006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验收工作。经组织专家现场检查评估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委员会综合评议,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等8个中心已较好地完成了《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计划任务书》要求的各项组建任务,基本实现了预期组建目标,具备了较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及辐射扩散能力,达到了验收标准。经研究,同意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 通过验收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的新起点,请你们继续完善其建设,使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运行阶段发挥出应有作用。请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及时报我部,并接受我部组织的运行考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一月八日 附件: 通过验收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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