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辽油国际(蒙古)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关于辽河石油勘探局在蒙古设立子公司的请示》(中油外字(2006)71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辽河石油勘探局在蒙古独资设立“辽油国际(蒙古)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1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射孔、取芯和稠油试采等工程技术服务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公司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你公司责成该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蒙古使馆经商处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六、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