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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四批获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单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信部规函 (2007)5号
【发布日期】 2007-01-04
【实施日期】 2007-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第十四批获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单位的通知
信部规函 (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部31号令)的规定,部组织专家对第十四批申报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企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部研究决定,批准河南省电信规划设计院获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并颁发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见资质证书副本)。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  附件:
  第十四批获得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单位
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有效期
  1 河南省电信规划设计院 甲级 通信(招)06121051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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