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京汉铭通信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得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通知 信部规函 (20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部31号令),部组织专家对申请北京汉铭通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部研究决定,批准北京汉铭通信有限公司获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甲级资质,并颁发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见资质证书副本)。 2007年1月4日 附件: 获得甲级通信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范围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北京汉铭通信有限公司 基础网、业务网、支撑网 通信(集)06101101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