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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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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发布日期】
2006-12-26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1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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