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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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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人教[2006]593号
【发布日期】 2006-12-30
【实施日期】 2006-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水人教[2006]593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水利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现对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通过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薄弱,安全制度建设滞后,与依法监管的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水利安全生产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和水利企业、事业单位的重要职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明确目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水利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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