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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科[2006]319号
【发布日期】 2006-12-29
【实施日期】 2006-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科[2006]31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试点地区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建设部科学技术司。

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建筑门窗产品的节能性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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