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确定深圳市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城函[2006]374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确定深圳市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的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