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批准对永春佛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3号
【发布日期】 2006-12-28
【实施日期】 2006-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对永春佛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3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永春佛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春佛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永春佛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永春佛手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永政文[2006]6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红芽佛手茶和绿芽佛手茶。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域内海拔400米至800米,坡度小于25度,土壤为pH4.5至6.0的红壤。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选生长健壮、半木质化、腋芽饱满的佛手茶枝条进行扦插育苗。夏插在4月底至5月中旬或6月中旬至6月下旬,秋插8月下旬至9月中旬,冬插11月至12月,以春插为好。
  2. 科学建园:坡地砌筑水平梯田;合理密植,株距30厘米,行距80厘米至100厘米,定植密度≤6万株/公顷。
  3. 土壤管理:施足有机肥,幼龄树氮、磷、钾比例为2:1:1,成年树比例为3:1:1。
  4. 树冠管理:合理应用定型修剪、轻修剪、深修剪、重剪和台刈,保持树体旺盛生机,使茶园群体和个体通风透光,投产茶园树冠高度一般控制在80cm左右。
  5. 采摘。采顶叶小开面至中开面(3至5分成熟)驻芽2至4叶嫩梢及对夹叶,春秋茶采“中开面”,夏暑茶采“小开面”。采摘时应根据新梢成熟度、芽叶大小、生长部位分批多次采摘,采下成熟度较一致的芽叶。大面积茶园可适当提前嫩采,分2至3批次采摘;新梢大的和小的应分开采摘,以便分开制作。
  (二)加工工艺。
  1. 初制工艺:工艺流程是晒青→摇青→摊凉→杀青→包揉→初烘→复包揉→定型→足火。操作时应用灵活的“看青做青”技术,形成“绿叶红镶边”和带有特殊“佛手韵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