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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阳朔金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0号
【发布日期】 2006-12-27
【实施日期】 2006-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批准对阳朔金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0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阳朔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阳朔金桔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阳朔金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阳朔金桔产品原产地域范围的通知》(朔政发[2005]2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现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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