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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核定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商办贸函〔2006〕195号
【发布日期】 2006-12-27
【实施日期】 2006-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核定2007年一季度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数量的函
(商办贸函〔2006〕195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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